發布日期:2021-03-16
〔2021〕21號
蹇×(客戶號:04827626)于2021年3月16日在鎳期貨(NI)2105合約上頻繁報撤單第3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。××投資基金 (客戶號:85032125)于2021年3月16日在白銀期貨(AG)2106合約上頻繁報撤單第3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。上述交易行為違反《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管理辦法》第13條之規定。交易所決定對上述客戶采取限制其在對應期貨品種上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期貨交易所
2021年3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