銅期貨 |
注:根據上期發〔2013〕175號文修訂 一、交割單位 陰極銅標準合約的交易單位為每手5噸,交割單位為每一倉單25噸,交割必須以每一倉單的整數倍交割。 二、質量規定 (1)1號標準銅(Cu-CATH-2)的各項規定,其中主成分銅加銀含量不小于99.95%。 (2)外型及塊重。可用于交割的陰極銅應為塊狀,每塊重量不小于15公斤,中心部位的厚度不小于5毫米。 (3)每張倉單的溢短不超過±2%,磅差不超過±0.2%。 (4)每一倉單的銅,必須是同一生產企業生產、同一牌號、同一注冊商標、同一質量品級、同一塊形、捆重近似的商品組成。 (5)每一倉單的陰極銅,必須是本所批準的注冊品牌,須附有質量證明書。 (6)倉單須由本所指定交割倉庫按規定驗收合格后出具。 三、交易所認可的生產企業和注冊品牌 用于實物交割的陰極銅,必須是交易所注冊的品牌。A級銅(Cu-CATH-1)可替代交割。具體的注冊品牌和升貼水標準,由交易所另行規定并公告。 四、指定交割倉庫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,異地交割倉庫升貼水標準由交易所規定并公告。
注:根據上期發〔2013〕175號文修訂
附:銅的現狀與歷史 |